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补充引进公告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部署,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对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首次引进核减、取消的岗位开展补充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引进人员数量、范围
(一)本次拟补充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5名(详见附件1)。
(二)补充引进范围为参加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人才测评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符合补充引进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补充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选报岗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由各引才单位负责。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11月1日15: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11月1日17:00
2.参加补充引进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需求目录以及本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岗位,逾期未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选岗资格。
(二)补充引进体检人员确定
1.报考通辽市委党校的人员须进行面试加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加试范围。加试工作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考生的加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加试有关安排及加试成绩在引才单位网站公布。加试结束后按照考生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2.报考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按照初次报考的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3.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人才测评成绩高低排序;人才测评成绩也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由引才单位负责,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三)本次补充引进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未尽的其他事项按照《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补充引进人员应当符合补充引进岗位规定的各项招聘条件和要求,参加补充引进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补充引进岗位资格审核以参加补充引进人员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初次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三)岗位选报只进行一次。考生应认真阅读补充引进公告和《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补充引进人才需求目录》(详见附件1),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未参加补充引进、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的,视为放弃补充引进资格;不符合补充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充引进资格。
(四)本次补充引进计划的引进条件、引才待遇、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应符合2024年8月3日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发布的《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有关要求。
(五)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参加补充引进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六)对参加人才测评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首次引进及补充引进都未被聘用的,纳入青年人才储备库,自入库起一年内有效。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经向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申请,可进行双向选择。具体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七)本次补充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报名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475-8836244、8836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原文标题: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优秀青年人才专项补充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通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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