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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云南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急需紧缺人才17人通告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4-10-23 14:28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通告

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计划组织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5名、专职辅导员12名,招聘岗位、人数详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8:00至11月7日18: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8日18:00。

(三)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志从事教育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

4. 2022-2024年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辞职未满3年的;

6.现役军人;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

(一)发布通告

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窗口网站等媒体发布。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平台转载,通告发布距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8:00至11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岗位 姓名”打包发送至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邮箱:xsbnzyjsxyrsk@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岩老师0691-2148190、0691-8983052)

3.报名材料

(1)《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3)(pdf格式);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jpg或pdf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pdf格式);

(5)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

(4)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名,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三)资格初审。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窗口网站等媒体公布,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平台转载,并由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进入面谈环节人员。

(四)面谈。

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面谈结束后,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窗口网站等媒体公布,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转载,并由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现场资格复审。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审,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考核测评环节。

(六)考核测评。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考核测评组(考核测评考官人数不少于7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组现场评价、现场打分。考核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一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体检。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采取实地考察、远程视频、委托考察等方式,通过查阅档案、社会询问、平台查询等,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窗口、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英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符合教育英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详见《高校名单(a类b类)》(附件2),经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教育英才范围,并享受教育英才相关待遇。教育英才(教育青年人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18-30周岁(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8-35周岁(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出生);但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至2006年10月间出生)。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zy.cn/)、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jyj/xsbnzjyj.dhtml)、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出现违约情形,按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九、本通告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0691-2148190、

0691-8983052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0691-2122712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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