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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53人公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10-11 10:0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要求,2024年全州拟招聘53名事业编制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53人。招聘公告将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发布。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3届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学历等各项资质(资格)条件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须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本次考试费用的报名费、笔试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当场告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资格。

3.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州卫生健康委会同人社部门汇总各县(市、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至10月18日19:00(每天10:00-13:00,16:00-19: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博乐市:博乐市卫健委基妇办(博乐市南城街道锦绣路4号a225室);

精河县:精河县卫健委基妇办(精河县精河镇友谊南路4号妇幼保健院院内208室);

温泉县:温泉县卫健委人事科(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28号308室)。

(二)笔试

1.笔试组卷命题。采取纸质卷闭卷形式开展笔试。笔试试卷由州卫生健康委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命题、共同监考、统一阅卷。重点考察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0:00-12: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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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成绩公示。州卫生健康委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并由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电话通知考生面试。公示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

(三)面试

面试题目由州人社部门和卫生健康委共同确定并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官由州卫生健康委和人社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总成绩核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作为进入体检的最终人选。总成绩由各地(州、市)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委或县(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州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指定地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并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博州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工作,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由卫生院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大学生乡村医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调剂

招聘结束后如有无人报考的村卫生室,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开展递补面试工作。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博州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监督电话:18890857006

六、信息发布

本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发布。

七、政策解读

(一)本《公告》由各级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州卫健委人事科0909-2319176,基层卫生服务中心2319691。

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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